近年來中大型的都市更新案因為種種原因變的窒礙難行,又或是曠日廢時,動輒擱置10年甚至更久,但是人民居住的權利並不能因此受損,於是內政部營建署於106年5月頒布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」 (俗稱危老條例)。黃巢設計黃建華總監表示,先前有些住戶因為房子老舊漏水,沒有電梯,打算自地自建,欲敲除老公寓重建,往往遇到的問題是受限於建築法規,重建後面積變小、樓層變少,並且要拿出不少資金才能動工。因為每個住戶財力不對等,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或是願意拿錢重建房子。又或重建後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,且大型建商不願與他們合建或是條件談不攏,所以就作罷。
然而這些在都市中的舊公寓和舊透天就變成城市景觀上的扣分,都更不了,也重建不動,居住品質更加每況愈下。
而現在,營建署頒布「危老條例」就可以適度地解決這一個問題。
▲老舊房屋持有人趕緊著手規劃重建,不要辜負政府推出「危老條例」的德政。
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」其條件與優惠如下:
【條件】
一、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、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、逕予強制拆除,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。